印花税与交易成本计算台COMMISSION.ORG.CN · 税票计量

依据与口径

工具里的每一个税率和算法都来自下面的官方原文,引号内逐字摘录(括号与分号统一为全角),查证日期 2026-09-22。法规没有原话、由本站为了计算所做的约定,单列在最后的「本站归纳」里。

算式

步骤算式依据
1. 计税依据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所列金额 − 单独列明的增值税;营业账簿:本次增加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证券交易:成交金额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
2. 全额税额计税依据 × 税目税率第四条、第八条、税目税率表
3. 减免证券交易卖方 × 50%;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 50%(不含证券交易);个人买卖住房 × 100%2023年第39号、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
4. 应纳税额全额税额 − 减免额;各方分别计算第十条
股票交易印花税(卖方)+ 过户费 成交金额 × 0.01‰(双方)+ 佣金(用户填写)[+ 经手费 0.0341‰ + 证管费 0.02‰,如交割单单列]第三条;中国结算收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纳税人、计税依据与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一条第一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本站用于:谁要缴:书立应税凭证的一方、证券交易的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本站用于:工具只列税目税率表里有的凭证;表里没有的(如个人之间借款)不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本站用于:股票交易只有卖出方缴证券交易印花税,买入不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本站用于:下拉框里每个税目的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五条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本站用于:「计税依据」一步:合同与书据扣掉列明的增值税;账簿用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证券用成交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六条第一款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本站用于:合同没写金额时,填实际结算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本站用于: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九条
「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本站用于:「一份合同多个税目」模式:分别列明就分别算,没分别列明就按最高税率算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本站用于:合同双方各缴各的;工具显示「每一方」与「各方合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本站用于:营业账簿只填「本次增加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节选)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本站用于:规则页列出法定免税凭证,工具不对这些凭证计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本站用于:股票交易的印花税由结算机构代扣,投资者不用自己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五条第一款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本站用于:工具里的「日期」填书立日或成交日,据此判断减免是否在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本站用于:文章提示申报期限;本工具只算税额,不代为申报。

《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合同(指书面合同)」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融资租赁合同 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买卖合同 价款的万分之三;承揽合同 报酬的万分之三;建设工程合同 价款的万分之三;运输合同 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技术合同 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万分之三;租赁合同 租金的千分之一;保管合同 保管费的千分之一;仓储合同 仓储费的千分之一;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本站用于:11 个合同税目的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合同」备注栏
「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运输合同: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不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本站用于:选中税目后显示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产权转移书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 价款的万分之五;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 价款的万分之五;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价款的万分之五;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价款的万分之三。备注: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本站用于:4 个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的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
「营业账簿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证券交易 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本站用于:营业账簿与证券交易的法定税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执行口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第一条第(一)项
「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人,为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本站用于: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不是纳税人(本站据此读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第二条第(二)项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本站用于:买卖合同税目的提示:订单、要货单也可能要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第二条第(四)项(节选)
「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3.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本站用于:文章里的常见误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第三条第(一)项
「同一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中涉及两方以上纳税人,且未列明纳税人各自涉及金额的,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确定计税依据。」

本站用于:三方及以上合同未列明各自金额时,按平均分摊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第三条第(二)项(节选)
「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

本站用于:「按合同写的金额算,不是按最后结算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第三条第(四)项
「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本站用于:股权转让书据的计税依据提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第三条第(五)项
「应税凭证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

本站用于:外币合同先折成人民币再填。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第三条第(七)项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本站用于:文章里的常见误区:合同没履行也不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第四条第(一)项
「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本站用于:减免资格看凭证还是看人:「六税两费」明确的是特定纳税人,只有符合条件的一方减半。

2023年第39号、2023年第12号公告;财税〔2008〕137号

现行减免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

正文
「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本站用于:卖出股票的印花税 = 成交金额 × 1‰ × 5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第二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站用于:勾选「小规模纳税人 / 小型微利企业 / 个体工商户」后,合同、书据、账簿印花税减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第五条第一款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本站用于:勾选框旁边的「小型微利企业」定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本站用于:产权转移书据里勾选「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时免征。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

股票交易的过户费与规费

上海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2026年1月1日更新)

投资者业务收费 · 交易过户费 · A股
「按照成交金额的 0.01‰向买卖双方收取。」

本站用于:上海市场 A 股过户费:买卖双方各按成交金额 0.01‰。

深圳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2026年1月1日更新)

投资者业务收费 · 交易过户费 · A股
「1、按照成交金额的 0.01‰向买卖双方收取。」

本站用于:深圳市场 A 股过户费:买卖双方各按成交金额 0.01‰。

上海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2026年1月1日更新)

代收税费 · 国家税务机关 · 证券交易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 1‰向出让方收取,减半征收。」

本站用于:印证卖出方单边、减半征收的执行口径。

上海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2026年1月1日更新)

代收税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经手费 / 中国证监会 证券业务监管费
「证券交易经手费 A 股、B股、科创板存托凭证 按成交额 0.0341‰双向收取。证券业务监管费 A 股、B股、优先股、可交换公司债换股 按成交金额的 0.02‰双向收取。」

本站用于:勾选「规费另计」时的经手费与证管费。

深圳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2026年1月1日更新)

代收税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经手费 / 中国证监会 证券业务监管费
「证券交易经手费 A股、B 股、存托凭证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 0.0341‰。证券业务监管费 A股、B股、优先股 按成交金额的 0.02‰双向收取。」

本站用于:深圳市场同一口径。

不是法条

本站归纳

以下是本站为把规则变成算式所做的约定或读法,法规里没有这些原话。办理时以税务机关、中国结算和你的券商口径为准。

金额精度

工具把金额换成「分」做整数运算,税额按分四舍五入,显示到分。税务机关或券商系统的尾数处理可能不同,差额在几分钱以内,以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和券商交割单为准。

减半怎么算

先按法定税率算出全额,再乘 50% 得减免额,两者相减得应纳税额。直接按「法定税率 × 50%」算,可能差 1 分钱。

「每一方」与「各方合计」

法条说的是各方按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工具先按你填的金额算出一方的税额;各方合计只是在「各方涉及金额相同、减免资格相同」的假设下乘以方数,便于估算合同总成本。

列明增值税才扣除

工具只在你填了「合同单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时才从所列金额里扣。合同只写一个含税总价、没有单独列明税款的,按总价计税。

税目归类由你判断

一份合同属于哪个税目,要看合同的实质内容。工具按你选的税目计算,不替你判断归类;拿不准的,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为准。

股票交易成本只覆盖沪深 A 股

工具按中国结算上海、深圳市场收费表计算 A 股的过户费和规费;北交所、B 股、港股通、基金、债券的费用口径不同,没有收录。

经手费与证管费是否另列

经手费与证管费由交易所和证监会收取,通过结算参与人代收。有的券商把它们含在佣金里,有的在交割单上单列。工具默认不另列,你的交割单单列时再勾选。

覆盖成本所需卖出价

「一买一卖」模式给出的价格,是让卖出金额扣掉卖出税费后刚好不少于买入金额加买入税费的最低价(精确到 0.001 元)。这只是算术,不是价格预测,也不构成任何买卖建议。

2027 年以后的「六税两费」减半

2023年第12号公告的执行期到 2027-12-31。日期填在这之后,工具按全额计算;如有延续公告,以新公告为准。